浙江公布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昨日,“浙江人社”发布《定了,我省公布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记者获悉,自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据了解,此次总体调整水平按国家规定设定为4%,将惠及我市去年底前退休的约18.9万人。需要提醒的是,此次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从今年1月起补发,今年7月底前,全省各级人社部门会将所有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为便于广大参保人员了解新政,我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就调整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调整办法保持延续
根据国家规定,我省调整办法和往年一样,继续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继续采取统一调整办法,即所有参与调整的退休人员都按同样的定额调整金额、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标准、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比例和高龄倾斜金额计算调整金额。
关于“定额调整”:所有参与调整的退休人员都可以享受32元的定额调整金额。
关于“挂钩调整”:包括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和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之间因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的不同,挂钩调整部分的金额也会有所不同。从具体标准看,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保持了前3年的标准,即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到15元的,补足到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5元;本人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金额按退休人员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34%计算。
关于“适当倾斜”:根据方案内容,在享受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适当倾斜,体现了对他们的特殊照顾,即2021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
此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部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企业退休原工商业者、按月享受定期伤残津贴的企业职工及企业工伤退休人员的待遇将按一定标准补足。
●调整金额因人而异
据了解,从方案内容来看,每一个退休人员的调整金额,需要对应退休人员本人的情况进行计算。由于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和年龄不同等原因,退休人员实际增加的金额和具体调整的比例也是不同的。
比如,退休人员骆某某,女,今年52岁,缴费年限15年。此次调整前发放的养老金为每月1834.40元,按照我省今年调整办法,该退休人员此次基本养老金增加金额为:定额调整32元+缴费年限挂钩调整22.5元(15×1.5=22.5)+本人基本养老金(地方补贴除外)挂钩调整22.57元(1684.4×0.0134=22.57),见分进角后共计7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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